土地租期未满被征近半搞开发,镇政府因此两度成为被告
宋庆龄基金会两度状告政府,承包土地被征建别墅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刘龙飞)光秃秃的山上一片荒凉。站在山顶看去,近处,山壁挖掘痕迹如新;远处,栋栋崭新别墅林立。
“这些地方是我们村以前的农用地。”4月16日,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安村村民邓先生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可能再过一段时间,脚下已被挖得面目全非的土地,也将成为一片新别墅区。
20年前,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承包了民安村逾万亩土地,投资建设农业发展基地;20年后,农业开发在这里已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地产商们忙碌的身影。
镇府质疑租地动机
4月17日,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主任郭乐平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出于扶贫等目的,基金会规划在广州附近建立一个农业发展基地。根据1992年3月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和民安村委会签订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民安村将位于三台山等处的12700亩土地,承包给基金会用于农业开发,期限为80年。
2011年4月16日,民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日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被基金会承包的土地,大多是偏远的集体林地,村民很少愿意去经营,“将其承包出去,村里可以获得一笔租金。”
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提供的数据显示,至2000年1月,其共向民安村委会支付租金1373万元,并投入农业开发资金3890万元。郭乐平表示,在民安村的农业开发采取“基金会出资、村民管理”的模式,即由基金会种植果树、桉树,再承包给村民管理,基金会还会引进一些企业到民安村发展。
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与民安村签订的这份承包合同,遭到了石角镇政府的质疑。4月24日,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耕地承包期为30年,林地承包期最长70年,“合同约定的80年租期显然不合法。”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基金会在承租期间,并没有进行多少农业开发,村民也没有从中获得丰厚收益,“他(郭乐平)承包这片地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等待其升值。”
郭乐平则表示,承租土地的收益,全数用于基金会运作和慈善事业,租地绝不是为了“圈地增值”。范日星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基金会承包土地后,在部分山地上种了丰产林,再转包给村民管理,并陆续引进了“万头猪场”等大型种养企业。{Npage}
承包土地陆续被征
2002年1月,石角镇政府向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提出,出于经济开发需要,拟将基金会承包的部分农地纳入征地范围。“主要是开发房地产。”郭乐平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2000年后房产热逐渐升温,基金会承租土地紧邻广州市花都区,吸引了不少开发商的目光。
“基金会承租的万亩土地,先后被石角镇政府‘收回’7000多亩,其中6000多亩用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公司等企业开发房地产,近1000亩开办了石场。”郭乐平说。
“开办石场和后花园公司搞开发使用基金会承包的土地,都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郭乐平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其曾就此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有关部门协调下,基金会最终与被告方石角镇政府、清远市广州后花园公司达成庭外和解。
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与石角镇政府于2007年12月29日签订的《征地补偿合同书》显示,石角镇政府因开发建设等需要,征用基金会承包土地5695.45亩,征地补偿为6025.9万元;清远市广州后花园公司2002年1月起擅自占用基金会250亩土地用于开发,补偿250万元。
根据上述《征地补偿合同书》,石角镇政府需帮助基金会处理好石场问题,并用桩界确定征地具体界限及四至关系,以免日后发生纠纷。但合同书签订3年后,镇政府并没有履行这一约定。2010年6月,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再次将石角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别墅被指占用农地
郭乐平说,2007年后,在基金会承租的土地范围内,由清远市广州后花园公司开发建设的别墅,仍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面积约为1100亩。
石角镇政府2008年5月30日开具的一份证明书称:“(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承租土地,至今没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地用途。”“既然是农地,为什么建了别墅?”郭乐平说。民安村村民邓先生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被后花园公司建了别墅的土地,仍在民安村承包给基金会土地的范围之内。
5月2日,清远市广州后花园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其公司开发用地已经办理了合法手续,且与基金会承包土地界限清楚,“以省道253线为界,公司用地在南面,基金会承包土地在北边。”他同时表示,公司开发土地大部分位于与民安村邻近的七星村,并没有侵占基金会承包的农地。4月24日,石角镇镇长钟振平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镇政府并未将基金会承包范围内的土地转卖给后花园公司。
4月24日,负责代理石角镇政府与宋庆龄基金会清远发展部诉讼事务的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杰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由于基金会与民安村签订租地合同时并没有划定明确边界,因此,当政府需要征地时,纠纷便容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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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政协副主席阮灶新被带走调查
曾因石角非法征地案受处分
南方农村报讯前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清远市政协常务副主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委统战部部长阮灶新于5月6日被省纪委带走调查。清远市委多名知情人士称,阮灶新被带走调查与其在任清城区委书记期间发生的非法征地案有关。
据了解,2003年至2005年1月,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政府为解决某房企房地产项目的用地问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征收10516.86亩农村集体土地。
2006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非法征地案进行了查处,包括时任清城区委书记阮灶新在内的5名官员受到处分。但阮灶新并未因此降职,反而在2007年升任清远市政协常务副主席。有当地官员称,阮灶新被认为是为了发展“因公违法”,因此并未受到过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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