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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全局把握土地流转趋势

2009年03月13日 来源:农民日报

        慈溪是浙江“三农”工作的老先进,也是先行者。二十年前,在农户联产承包兴起的时期,慈溪就注重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如今,又在土地流转中有新创造、新发展,成效明显。
  我对慈溪的土地流转有一个总体评价:它不仅推进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其本身更是一个系统工程,即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以产业组织形式的创新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这也是浙江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
  浙江土地资源匮乏,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农业的比较效益日趋下降,靠围海造地、低山缓坡改造来增加农业用地的供应量,进行数量扩展,已经没有太多空间,很难有新的突破。因此,“跳出三农抓三农”、“跳出流转抓流转”,既是浙江发展农村经济的社会背景,也是浙江发展农村经济的最佳选择。只有从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去抓土地流转,坚持产业组织形式创新,才能总揽全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慈溪发展现代农业的途径,也是浙江发展现代农业的可靠途径,即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过渡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或者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来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最终实现浙江农业的转型升级。
  土地流转的涉及面很广,其中既有国家政策的大环境,也有地方经济发展的“小气候”。只有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趋势出发,把握各种经济要素的内在联系,才能因地制宜做好各种配套措施,真正抓出实效。譬如,慈溪推出的土地流转奖励社保补贴政策,从表面上看,社保补贴好像跟土地流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从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的现状来讲,这一做法既具有全局性意义,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
  慈溪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许多经验和理念,对各地有着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坚持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进行统分结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加上专业合作社,是实践中的一种创新。
  坚持基本的流转原则,就是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把握“自愿、依法、有偿”原则,只要农民自愿,土地流转就一点风险也没有。
  坚持基本的流转方向,就是要土地越流转则农业发展越好,不能土地越流转而农业水平越低,不能把土地流转给生产力更低的人。应该实行农业的招商引资,把土地流转给生产技能高、有文化的人。
  另外,在土地流转的具体运作中,必须始终坚特农民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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