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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房管部建议农村房屋可以向城市居民流转

2009年03月07日 来源:贵州都市报

房管部门建议推进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方便农民固定资产“流动”——

  让居民也能下乡买房

  金黔在线讯 3月5日,遵义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理论研讨会,该市房管部门建议农村房屋可以在农民之间流转,也可以从农村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可以进城购房,居民可以下乡买农房居住。

  据了解,去年12月26日,遵义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共遵义市委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试验试点的指导意见》(草案),确定该市将本着“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在试验区内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鼓励、引导和支持已搬迁入驻城镇的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农民退出原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住房的,可优先购买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对购买商品房的享受国家有关补贴政策。

  目前,遵义市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由1978年的不足10平米增加到27平米,两城区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40平米。全市已经有2万多户农民,按照“黔北民居”设计,新建和改建了住房。而当前该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部分地方的农民之间已经开始流转。但由于历史导致的权属登记问题却没有解决。

  为此,遵义市房管局及一些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建议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按照“地随房走、房地一致”的原则对全市农房逐步进行权属登记;建议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房屋交易市场,可以在县内农民之间流转,也可向城镇居民流转;农民可以进城购房,居民可以下乡买房居住;形成城乡互动,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变土地资本为资金,变农民的固定资产为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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