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研究 > 业界观点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土地承包权换城镇社保可试点

2009年03月07日 来源:新京报

  近日,农工党中央在全国政协大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地方推进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应对土地长期、全部流转出的农户实行优先保障,如规模经营优先雇佣这些农户;对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则可开展农民以土地承包权换城镇社会保障的试点。 

  各地缺乏土地流转市场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分析,除缺乏社保制度的支持外,目前全国土地流转率普遍不高的原因各地均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其建议在每个市(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县(市、区)一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转让)服务中心,在镇、村两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信息的统筹发布。 

  确保耕地红线不受侵害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还警示,土地流转需确保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受侵害。 

  目前少数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更有极少数承包户,假借土地流转之名对土地进行非法侵害:如将平整的土地流转给窑场和煤球场开发,使耕地活土层受到严重侵蚀,致使土地复耕困难;更有地方联户或集体将耕地流转出去成为建设用地等。 

  规模化经营是目的 

  提案主笔人、全国政协委员姚克告诉记者,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但调研显示,尽管浙江省土地流转总面积不少,到2007年底已达465.76万亩,但流转的集聚程度并不高,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占规模经营耕地面积的55.8%。我们还发现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占了很大一部分,这样投资风险高,就会减少投入。 {Npage}

  建立成熟流转市场 

  姚克说,希望政府建立成熟的土地流转市场。现在虽然有,但却是发育不充分的。分散经营的“散户”不可能直接找到有大量土地需求的“大户”,而“大户”也不可能直接和单个“散户”进行谈判,因此,“散户”到“大户”的土地流转途径很难有效形成。 

  此外,虽然不少地方建立了流转中介组织,但是没有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因此可以有个指导价,允许上下波动。 (记者李静睿)

  对话 

  “土地规模化经营不应冒进” 

  钱克明:政府可为土地流转搭建平台;设指导价就是越权
 

    钱克明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目前有些地方似乎有一种误解,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应该向大户集中,是搞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绝对不应该冒进,土地流转的自愿原则必须得到坚持。 

  在农村社保制度没有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就是农民的保障制度。
 

  昨日,就农工党中央有关土地流转提案“土地集中经营”、“政府设指导价”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钱克明认为,土地流转是“适度规模化”,不应冒进。 {Npage}

  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化” 

  新京报:怎样看待目前地方纷纷表态要推动土地承包权的流转? 

  钱克明:我认为目前有些地方对于十七届三中全会土地政策的理解是有误差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政策的核心其实是更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做好土地确权,对于土地流转的说法则是“适度规模化”。 

  但是,目前有些地方似乎有一种误解,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应该向大户集中,是搞规模化经营。其实,这不是中央的初衷。 

  新京报:那么国家推动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在哪里? 

  钱克明:我国之所以从八十年代就开始允许农民把承包地流转出去,是因为担心土地撂荒,比如很多农民可能要外出打工,如果大片土地撂荒,就会影响粮食产量。 

  我一直都坚持说,中国搞农业规模化应该是适度的,还是要以分散经营为主,这是因为我们是地少人多。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随意流转出去,对农民的生活到底会有哪些影响,还要观察,不能盲目推动。 

  土地流转应坚持自愿原则 

  新京报:适度规模化应该怎样去界定? 

  钱克明:现在各地的呼声都很多,所以我们也在考虑是不是不要太过机械,在比如北京、江浙、广东这样比较富裕、农民谋生手段也比较多元的地区,可以放宽一些。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规模化经营绝对不应该冒进,土地流转的自愿原则必须得到坚持。 

  新京报:在流转过程中,政府的自我定位应该是怎样的? 

  钱克明:农工党的提案里说到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这我是同意的。这个主要因为农民信息闭塞,可能会有一些想流转出去,但是亲戚朋友都不要的情况,这样有个平台让供需双方可以沟通,这是很好的。 

  问题是政府应当怎样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之前我们农业部调研就已经发现,各个地方都有一些村组织强行推动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大户,这里面原因很复杂,不排除有很多出于人情,或者农业大户有贿赂村干部的情况等等。 

  而上一级地方政府也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因为规模化的农业经营出来的经济数据都很漂亮,所以他们推动得很积极,表现得也更多的是为农业大户代言,而没有充分考虑普通农民面临的危险。 

  可以说在农村社保制度没有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就是农民的保障制度。 

  农工党的提案里还提到要给土地流转价格设置一个指导价,这个就是政府越权的表现。既然是自愿流转,就应该由市场定价,农民自己协商效果是最好的,所以我说这些服务系统应该就是政府搭个台,别的就让农民自己去弄。 {Npage}

  警示返乡农民工土地纠纷 

  新京报:之前农业部也有报告警示金融危机会使返乡农民工的土地纠纷增加,是否也是由于这一原因? 

  钱克明:我们之所谓仅仅是说警示,而不是说大批现在返乡农民工就已经出现了土地纠纷,就是因为我们目前通过政府组织的流转比例还比较低,大部分的流转还是民间自发的,比如转给亲朋好友。这样的流转没有规范合同,但是在出现这样大规模返乡情况的时候,农民想拿回自己的土地就没有那么困难。 

  如果真的全部都是市场化合同了,一签就是十年,那样土地就肯定拿不回来了,农村的稳定就会出现很大问题。 

  (记者 李静睿)

  个案 

  通州土地流转平台还需宣传 

  【概况】 通州区永乐店镇8万余亩的土地已经流转了14000余亩,占到全镇土地面积的17%。半截河村有700余户,土地7300亩,目前已经流转的土地面积达到了5800亩。 

  3月仍是春寒料峭,通州区永乐店镇半截河村东的土地看上去很冷清,但阡陌间勾划出的地块,已散发着泥土的气息。 

  “等到夏天,就能看清楚了。”村主任张清浦掰着手指数着:村里的地有3400亩租给了聚隆迪桑瑞公司,1000亩租给了永乐通农业开发公司,还有1000亩地租给了相声演员笑林种水果。 

  1999年前后,半截河村与聚隆迪桑瑞公司签订流转协议,租给对方500亩土地,每亩年租金300元。流转让双方都看到了甜头,至今,该公司租下了半截河村3400亩土地,年租金也涨到每亩500元。 

  “这些收入都归土地原承包者所有。”张清浦说,在流转的过程中,村委会只是中间人,同时规范流转并监督指导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通州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是这次“联姻”的“红娘”。今年1月份,通州区经管站站长张玉刚向媒体介绍时说,平台建立两年多,通过该渠道流转的土地已经达到4万亩,仅去年一年就有3万亩。 

  然而,并非所有村民都能从政府流转平台获益。部分村民说,“如果想寻租土地,或者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出去,都是通过村委会,或者找亲戚朋友,从来没有通过这个信息平台。” 

  昨日,记者通过该信息平台中的转入信息,向多名求租方打电话询问,均被告知是通州当地企业,而得知这一平台,是从报纸,更主要是通过政府关系知道的。 

  “平台的宣传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昨日,通州区经管站分管合同管理科及信息平台的副站长金世明说,如果寻租的企业没有通过媒体得知这一平台,经管站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宣传办法。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