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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违法违规用地置入社会 “大视野”

2010年06月26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马道洲

  建立体系 构织网络 约谈警示 联合执法

  2009年4月下旬,沁阳市刘某在怀庆办事处辖区某村租用近20亩耕地建选煤厂,执法人员在对其下达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后,抵触情绪很大,认为自己与村里签有合同并且付了租金,并以此为借口继续施工。之后,该市国土部门迅速启动约谈警示机制,通过当面约谈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管土地副主任及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后,一起违法用地行为得到及时制止。这是该市成功实施的第一例“约谈”案例。

  几年来,沁阳市通过建立“一经”(即自上而下的监管责任体系)“一纬”(即遍布全市城乡的巡查网络)立体交叉式的监督与巡查网络,从而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在不久前,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该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市在新增的31宗建设用地中,违法占地仅3宗,占地面积13亩(耕地12.28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10%;违法用地面积只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仅为1.04%。

  提起沁阳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该市副市长石清功深有感触地说:沁阳之所以能实现这1.04%,主要功劳应该归于“经纬”立体交叉式的监督与巡查网络建设,我们正是将相关违法违规用地置于社会这个大视野,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才取得如今的效果。

  作为河南省“土地执法模范市”、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之一的沁阳市,耕地面积仅有3万余公顷,其中基本农田2.8万公顷,人均耕地仅有0.06公顷。特别是近十年,随着该市经济的迅猛发展,耕地保护问题日益趋紧。为了实现保耕地与保发展的共赢,该市坚持以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强化职能、依法行政为准则,从深层次上积极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路子,从制度、体制上实施保护,从机制、措施上形成高压态势,建立“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最终形成了依法管地、合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构建体系。该市耕地保护工作自2007年开始实现了责任目标政府主体化,全面建立市与乡、乡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制定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纳入乡级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实行10分考核制,月督查、年考核,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乡镇、村街进行通报表彰奖励。从而建立健全了市、乡、村、户四级责任保护机制,进而营造了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同时,该市还连续两年在全市国土资源会议上对3个耕地保护先进乡镇和50名优秀协管员进行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建立网络。国土部门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专门出台《沁阳市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建立动态巡查四级考核机制,即:“监察大队考核乡所、监察科考核监察大队、局考核小组认定、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月度四级考评机制”,将巡查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村、到地块;局党组——主管局长——监察科——监察大队——各乡所,一级对一级进行督导,每月下发督查通报,并严格实行监察效果目标管理,每月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实行动态巡查与工资挂钩制度,并严格实行一月一兑现。在此基础上,该市严格选聘了329名执法监察协管员,从而健全了局、科、队、所、员五级巡查网络,强化了监管网络末梢,通过规范管理、加强培训、奖惩分明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约谈警示。面对“保红线、保增长”的巨大难题,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耕地保护工作。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处在两难的夹缝之中。如何才能实现“堵”“疏”结合?为此,该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9年3月探索建立了违法用地告知、约谈制度,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和违法占地问题,一律实行书面告知和约谈,对基层政府、村街负责人及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谈话,郑重提出警示警告,指出其影响及后果,教育引导他们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从而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发期。去年以来,该市共下达告知约谈通知书68次,对15个村委领导、5个乡(镇)领导进行约谈,通过约谈,将774亩违法占地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联动执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要适应新形势、求得新发展,关键一条就是在于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针对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该市建立了国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四部门联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形成了国土、公安、检察、法院、规划、电力、工商、林业、环保、各乡(镇)办事处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各司其职,共同会商会审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但发现重大违法行为,迅速实行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成立国土资源公安监察中队,实施公安、国土双重领导,签订目标责任,参与违法用地的取证调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对违法当事人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超前介入,对违法行为的制止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去年至今,共传讯100余人,拘留20余人,申请移送人民法院3宗,追究2名村干部党政纪责任,及时有效地打击和消除了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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