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4-21 10:00:31
你所说的情况非常有代表性,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你家被征土地属于园地用途,园地属于耕地类别。依据规定,园地的年产值比照邻近耕地年产值确定补偿标准。因此,您要求按果园年产值确定补偿款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即使只有一户,你也可以申请听证,并非人少就不能申请听证。
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地类、年产值、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的规定,申请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参加听证的主体应当包括被征地农户、被征地集体组织、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参加。申请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听证。
申请听证的内容可以为:被征土地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地类、年产值、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