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问答 > 户口迁出 承包土地应收回?
户口迁出 承包土地应收回?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0-03-01
以前我们是郊县农村的户口,耕种着村里分配的几亩责任田,最近我们全家的户口迁到了市区,想把地转给亲戚耕种,可村里表示要把土地收回去。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不知道合不合理?
网友名称:
回复内容:
验证码:

全部回答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3-01 08:41:14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另据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您们承包土地取得的使用权,随着家庭人员退出该集体而终止。